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厨房设备、厨房通风抽烟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告(第二次)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厨房设备、厨房通风抽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5-079)重新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5-079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厨房设备、厨房通风抽烟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捌拾万伍仟伍佰玖拾元壹角肆分(¥805,590.14);其中厨房设备包组预算为人民币伍拾柒万捌仟肆佰陆拾伍元柒角贰分(¥578,465.72),超出各包组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注:厨房通风抽烟设备部分暂不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厨房设备、厨房通风抽烟设备采购项目 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和验收交付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C、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D、珠海市外投标人须在珠海市具有售后服务机构:其中: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直属分支机构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委托售后服务机构的,需提供委托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委托售后服务协议复印件加盖委托双方公章);
E、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1日起至2015年9月18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⑴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⑵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八、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地址: www.zhgpo.gov.cn):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9月11日起至2015年9月18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9日9:00-9:30 (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号开标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9日9:3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9:30 (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号开标室。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
(2)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2630255
(4)采购单位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平沙三路23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建兵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7(项目咨询)、2173708(投标保证金查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高栏港区:王先生
电话:7718582
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