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附属油料供应商入围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采购人)委托,拟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附属油料供应商入围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下述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0773-1541GNSC01076-2
二、招标项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附属油料供应商入围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航空附属油料供应商入围,1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合格供应商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民航适航部门对其颁发的《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5年09月12日至2015年09月18日09:00-17:00(北京时间)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写字楼20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组织机构代码;
5、相关资质证书;
6、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税收、社保缴纳记录及上一年度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7、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一份。
注:以上第1、3、4、5、项审查原件并收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第2项收一张原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09日11:00。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写字楼20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写字楼20楼;
电 话:028-84469198;
传 真:028-84477537;
联 系 人:高先生。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