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五龙镇人民政府办公楼窗户改造项目变更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9-11 11: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单位:
原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供应商需具有铝型材制造或销售或铝型材装潢类的资质能力;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供应商需具有铝型材制造或销售或铝型材装潢类或制作销售各种门窗的资质能力;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 标 人:林州市五龙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13598110786
招标代理: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15226107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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