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升级扩容项目监理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依据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方式的批复,现对卫辉市智能交通系统项目监理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智能交通系统项目监理标段(二次)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5ZB042
三、招标内容:卫辉市智能交通系统项目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工程
质量、安全和建设工期,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
关系。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须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8:00 ;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财政局院内)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0日下午15:00时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0日14:30时整至15:00时整(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八、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资格证书、进豫备案证(非豫企业)。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另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九、监督部门: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财政局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督科
十、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公安局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9398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 13803731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