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消防工程、室内外改造工程、安装工程、土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消防工程、室内外改造工程、安装工程、土建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政府采购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标段: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消防工程;
二标段: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室内外改造工程;
三标段: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安装工程;
四标段: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土建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为一标段38.6545万元,二标段150.5832万元,三标段107.1828万元,四标段171.9682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标段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公司近半年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3.2人员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投标单位需持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3.5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联合体投标;
3.6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4.2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300元/套,二、三、四标段分别为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朝阳区政府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 系 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0431-85102827
招标代理: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长春水务集团二楼招标三部
联 系 人:王渝莹
联系电话:0431-80668175 13943039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