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地方税务局电子培训教室及征收大厅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地方税务局电子培训教室及征收大厅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SZFCG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中华南大街739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进行衡水市桃城区地税局征收大厅改造和电子培训教室建设。(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衡水市地方税务局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承担本项目供货和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报名时提供: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5、所投主要产品(投影机、视频终端,视频摄像头,台式电脑,矩阵)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厂家和投标人公章);6、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法人签字);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2014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8、为确保及时可靠的维修维护保障,要求衡水市区以外的投标人在衡水市区设有正式分支机构(提供工商注册证明);9、企业简介。(以上资质及证明采购报名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80%项目款,满一年后无息支付15%的项目款,余款5%作为质保金,3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
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三楼302房间)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资料完整清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现场踏勘: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了解用户目前环境及相关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 0318-2398696 李 娜
2、项目商务部分: 0318-2351896 吴春喜
3、传真:0318-2351896
4、邮箱:hbhszf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