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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田湾核电厂扩建项目调试阶段第二批监督检查程序编制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1 11: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田湾核电厂扩建项目调试阶段第二批监督检查程序编制采购招标公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田湾核电厂扩建项目调试阶段第二批监督检查程序编制采购招标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永章

项目联系电话:1391098063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2号楼,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邮编:100029.

联系方式:李永章,电话13910980635,邮件地址:13910980635@163.com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田湾核电厂扩建项目调试阶段

第二批监督检查程序编制采购技术要求

 

  • 项目背景

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承担田湾核电厂扩建项目的核安全监督。田湾核电厂扩建工程已全面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预计2016年开始进入调试阶段,为了进一步规范核电厂调试阶段的现场监督,提高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拟根据相关核安全法规及田湾核电厂扩建项目调试阶段监督检查大纲,制定并实施相关田湾核电厂调试阶段监督检查程序。为此,拟将“田湾核电厂调试阶段监督检查程序编制”作为一项任务,寻求外部专业技术单位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 具体要求

1、 拟委托具有核电厂监督检查程序编制经验和能力的单位,在我方的总体指导和安排下,负责编制一套供我们现场监督员使用的田湾核电厂扩建项目调试阶段核安全监督检查程序,本次任务为编制第二批监督程序(共31个程序)。

 

2、 程序编制应依据以下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
  •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及导则;
  • 相关的核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包括引进国适用的法规和标准);
  • 田湾核电厂扩建项目调试阶段监督检查大纲;
  • 田湾核电厂扩建项目调试和运行阶段营运单位和各相关承包单位(CNPE、施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大纲》、管理程序工作用文件(包括工作细则、技术程序、图纸等技术性文件);
  • 核安全监督领域国内外的良好管理与实践。

 

3、 监督检查程序的格式和内容应满足我站现场监督员的实际使用要求,应做到程序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正确。每个程序应覆盖该项专项监督检查的全部检查范围,对于每一项检查项目,应尽可能列出适用的检查验收标准和准则。

 

  • 项目进度

本项目计划于2015年10月启动,2016年4月完成初稿编制并组织一次专家审查会议;2016年7月完成审查会后的修订,并组织一次终稿审查;2016年8月31日前,项目承担单位提交最终完成的“田湾核电厂调试阶段监督第二批检查程序”汇编。

 

四、 承担单位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支持的业绩,熟悉了解核安全法规导则和相应的技术规范,具备承担核电厂监督检查大纲和程序的编制经验和能力。

项目承担单位应指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并安排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各项程序。项目承担单位应负责本项目的质量、进度控制,按时、保质提交本项目指定编制的程序。

项目完成后,我站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

 

 

 

 


 

田湾3、4号机组调试阶段第二批监督程序清单(拟)

  1. 中间冷却回路试验
  2. 余热导出系统冷却能力
  3. 安全壳强度和密封试验
  4. 中压安注管线水力阻尼系数试验
  5. 装卸料机试验
  6. 固体废物系统可用性综合试验
  7. TXS保护试验
  8. TXS控制功能综合试验
  9. 首次装料、堆芯装载图核对
  10. CPS综合试验
  11. I&C诊断系统综合试验
  12. 中子通量测量系统综合试验
  13. 安全系统(ESPFAS)保护和联锁的综合检查
  14. 首次临界
  15. 控制棒和硼浓度价值测定
  16. 紧急保护效应的测定(卡棒)
  17. 反应堆温度系数
  18. 自然循环试验
  19. 失去全部供电试验(25%FP)
  20. 保护信号的功能试验及切换到应急保护、预保护的堆芯参数试验
  21. 控制棒积分价值、硼浓度价值和反应堆系数测量(40%)
  22. NFME(中子通量测量)综合试验
  23. 稳压器液位控制验证
  24. 一台给水泵停运控制和保护系统的动态特性
  25. 二/三环路投入运行检查
  26. 甩负荷到厂用电
  27. 堆芯功率分布(100%)
  28. 2/4主泵停运
  29. 发电机100%甩负荷
  30. 应急保护误动作试验
  31. 连续运行试验(100小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从事核能行业经历和能力的相关单位,有核安全监督技术支持能力的单位优先考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1日 10:28 至 2015年09月21日 10:2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三环中路29号院2号楼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联系人获取电子邮件或纸质版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1日 10:26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8日 10:27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29号院2号楼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财库[2015]135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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