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处理日遗化武工作纪实展设计及施工布展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
外交部化武办及国防部化武办联合主办处理日遗化武工作纪实展设计及施工布展采购项目配套资金已经落实,经主管采购单位审批,已具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条件。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外交部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所需服务及配套工程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一、项目编号:15CNIC-022437-05
二、项目名称:外交部处理日遗化武工作纪实展设计及施工布展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40万元。若投标人报价超出此价格,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展览展示搭建地点:北京博兴大厦一层书画厅
3.展览展示施工搭建布展服务期: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1月12日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备注 |
01 | 展览展示的设计、施工搭建、图片展品的设计制作、布展及撤展等。施工搭建布展18天(2015.10.26-11.12),展期15天(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27日),撤展2天(2015年11月28日-2015年11月29日)。处理日遗化武工作纪实展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展示处理日遗化武工作及其成果。 | 1项 |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策划和制作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建设大型展览项目的相关能力和资源,有能力提供质量可靠的图片洗印、装裱及画册设计制作服务,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展览陈列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
2)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办法: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7日,每个工作日9:00-11:00, 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0室。
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邀请规定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册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以备查验,并同时递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办人被授权相关证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备案。真实填写项目《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六、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 30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封装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 开标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六层618会议室(如有变动,详见当日标讯引导)。届时欢迎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项目开标会议。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九、投标要求:
1.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4. 本项目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所有。
十、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0室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张瑞、夏祎
邮箱:zhagnrui@cnic.genertec.com.cn,xiayi@cnic.genertec.com.cn
电 话:0108-88316628、010-88316630
传 真:010-88316655
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78350008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