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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大长安校区2015-2016年度采暖用煤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1 10: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西北工业大学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受本校后勤办公室委托,对2015-2016年度采暖用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以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工大长安校区2015-2016年度采暖用煤

  二、项目编号NPU-MTZB-20150901

  三、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2015-2016年采暖总面积约为94.35万平方米。采暖时间原则上从2015年11月15日至2015年3月15日。具体采暖时间将根据长安校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天气状况而定。

  四、项目内容

  在保证供暖质量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实行承包制,即投标人综合各种因素对西工大长安校区2015-2016年采暖用煤费用进行合理测算,提出总报价。该报价包括煤价、运输费、装卸费、检验费、整理费、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而且中标价不受市场煤炭价格波动、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合同期内不做调整。

  五、投标人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且具备报名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

  六、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煤矿企业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

  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承担的2013年1月1日以来的煤炭销售合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二)煤炭经营企业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煤炭买卖、批发);

  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承担的2013年1月1日以来的煤炭销售合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

  七、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

  八、报名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东馆517室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西北工业大学校园网(http://www.nwpu.edu.cn)

  十、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1.办公电话:029-8893786

  2.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十一、其他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网络及异地报名。

  2.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必须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100万元履约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且履约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3.本招标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2015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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