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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偃师市浙江大厦地块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1 11: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浙江大厦地块室外综合管网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浙江大厦地块室外综合管网工程

2.2、招标编号:FDZB-2015-588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偃师市首阳山镇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地块,东至府佐路,西至府佑路,北至永宁路,南至中州路。施工内容包括供水、燃气、热力、强弱电、污水等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以招标文件为准)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企业项目部配备人员也需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施工中招标人若发现现场人员情况与本条不符,视为投标人违法出借资质,将无条件清退中标企业,并将投标人出借资质情况向建设管理部门报告,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4、投标单位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公告期间内);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30时(北京时间)在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02室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图纸2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报名需携带材料:

 5.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

 5.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3拟派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4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财政局十楼会议室

6.2本项目的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上午9:30分

    本项目的开标地点:偃师市财政局十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5713976332

招标代理: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02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038659139

邮    箱:25891999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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