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市内施划交通标线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0 16: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普兰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普兰店市市内施划交通标线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1.1项目名称:普兰店市市内施划交通标线工程
1.2招标编号:DLZPZXC-2015-098
1.3招标内容:普兰店市市内世纪路、中心路等道路施划交通标线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2近三年具有市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施工业绩不少于一项,且无不良记录;
2.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且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2.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服务机构的经营范围须可承担各级公路标志、标线、防眩板等工程施工及安装);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采购预算200万元。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25.164.37:9006/tzhy/)进行注册,注册后可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可直接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3.2通过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须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近三年具有市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施工业绩2012年至今不少于一项,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大连市内设有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外地企业需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3.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加付50元特快专递费。
3.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15年9月10日起至2015年9 月16 日止,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公休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售。
4.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30 日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 月3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3开标时间:2015年9 月3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普湾新区管委会一楼会议室(炮台镇鲍鱼岛村)。
4.5开标地点:大连普湾新区管委会一楼会议室(炮台镇鲍鱼岛村)。
采购人:普兰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高强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普兰店市世纪路中段185号
邮 编:116200
联 系 人:宋迎春 李 君
电 话:0411-83165977-803/802
传 真:0411-83165977-803
监督部门: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577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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