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长安新城小学环境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丰台区长安新城小学环境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5-ZB1325
招标人全称:北京市丰台区靛厂小学 |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靛厂村甲300号 |
招标人联系方式:010-51225910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 |
招标数量:一批 |
招标用途:教学 |
项目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学校院墙拆除及改建工程、智慧长廊改造及少量绿化工程等内容,详见清单。 |
本项目预算金额: 1039721.81元 |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人员、资金、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 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 录; 7、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以 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 8、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含)以上建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简称B本),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应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由拟派项目经理携带下列项证明文件原件及所有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投标人合格营业执照; (2) 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社保登记证书 (3) 投标人有效期内资质证书; (4) 投标人有效期内质量、安全以及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5) 拟派项目经理任命书及身份证、劳动合同、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自报名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不得更换); (6) 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7)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2015.6—2015.08)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9)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2015.6—2015.08)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含近三个月(2015.6—2015.08)包含项目经理单位职工缴费信息(注册地所属的社保部门开具) (10)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以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13)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含)以上建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简称B本),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14)3个(含)以上150万(含)以上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5年9月10日起至2015年9月17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 --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 年9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联系人:安先生,于先生 |
联系方式:010-63509799 |
传真:010-63509799-808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1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