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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外墙保温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0 17: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GDZB-CS1509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外墙保温工程已由吉林市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外墙保温工程;

   2.2工程概况:外墙保温

   2.3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

   2.4建设地点:吉林市人民医院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施工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的小型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施工企业投标,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执行。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910日至2015916(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地点: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号)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6)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7、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5929900分整,接收地点: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号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8、本项目开标时间:2015929900分整,地点: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号四楼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局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学军                     

    电话:0432-6252255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

  联系人:崔强

电话:0432-63969177

 

201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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