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预公告的公开招标预公告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预公告
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5-395FW )组织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预公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完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2. 项目内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
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或至采购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者为准;如西部地区污泥处置厂能顺利建成并投产,则甲乙双方合同自动终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投标人须具备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资质证书;
3.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自开标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招先生0756-3361023(项目咨询) 传 真:0756-3361190
联 系 地 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