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昌县人民医院客用电梯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昌县人民医院委托,就客用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15-67(HW)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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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设备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设备经销商: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安装授权书和唯一投标授权书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
2.获取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zjzfcg.gov.cn/new/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cztb.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二)(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汽车东站西侧)
九.开标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二)(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汽车东站西侧)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
交付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陈女士,邵女士,
地点: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汽车东站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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