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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造波设备采购及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0 17: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造波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造波设备采购及服务

项目编号:NJSKY-ZS-2015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项目联系电话:1865189147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地址:广州路223号

联系方式:李工025-858281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工18651891478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造波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NJSKY-ZS-201516

  1. 招标条件

本造波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位于当涂县经济开发区(甲方指定)。

  2.2招标范围:造波设备采购及服务等。主要内容包括:因科研所需造波设备采购及服务。(详见清单)

交货期:30日历天。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设备制造、采购、供货、运输、保险、卸货、质量保证、专用工具、售后等相关费用。

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可以是本次招标设备的直接生产厂商、也可以是经销商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必须持有该品牌生厂商的为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专项授权书原件)并明确承担一切售前、售后责任。

C、《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D、投标人在南京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能确保及时解决运行中的各种问题;当运行中出现故障情况时,必须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上维保内容的承诺书原件;
E、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F、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资信情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G、业绩要求:提供业绩清单一张(加盖投标人公章),上列近三年至今投标人投标品牌已履行的单项合同60万元及以上供货项目(各个项目必须在业绩清单中提供业主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须同时分别在资审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原件)证明,合同内容中要有材料清单。

注:

1、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诚信等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于2015 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7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515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需委托的)、受委托人身份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 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5-85828163

招标代理: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话:18651891478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0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515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515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3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3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515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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