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义乌市灯光管理所灯具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义乌市灯光管理所委托,就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YWCG2015085GK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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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本项目货物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制造生产厂家参投的,要求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
3.3代理商参投的,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万(含)以上,且代理商所投代理品牌产品制造厂家满足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
3.4所投灯具产品具有CQC产品认证证书及试验报告;
3.5所投灯具产品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试验报告;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自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2.发售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行政服务中心4楼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七.投标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行政服务中心4楼
八.开标时间:
九.开标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行政服务中心4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义乌分行
银行账号:120802002920011003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该所投产品制造厂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79-85583809
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YWCG2015085GK.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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