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56单虞线单县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S256单虞线单县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为SG201507222的S256单虞线单县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于2015年08月06日发布了招标公告(查看),现已完成评标工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投标单位评审得分:
标段名称 | 单位名称 | 评分 |
施工一标段 | 山东省单县湖西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 98.07 |
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98.05 | |
东明恒通路桥有限公司 | 97.92 | |
成武泰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97.88 | |
施工二标段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滕州市金恒大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 | 98.99 | |
山东泰山路桥工程公司 | 98.48 | |
山东路之峰有限公司 | 97.98 | |
莱芜德立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96.77 | |
济南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96.77 | |
潍坊市筑路机械厂 | 96.75 | |
山东鲁中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96.74 | |
山东绿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96.73 | |
山东景亮工贸有限公司 | 96.72 | |
潍坊宝利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96.72 | |
泰安金桥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96.72 | |
烟台市诚信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96.72 | |
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 | 96.66 |
二、中标候选人:
标段名称 | 候选人顺序 | 单位名称 | 预期中标价 |
施工一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山东省单县湖西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 40309487.8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40312655.24 | |
施工二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290474.35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滕州市金恒大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 | 7216831.69 |
三、否决投标情况:
标段名称 | 单位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施工二标段 | 山东联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仅提供1个单项业绩施工里程≥10公里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低于招标文件最低要求,不符合评标办法第2.1.2条资格评审第(4)款的规定。 |
山东康桥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负责人韩淑学在山东省交通厅信用信息系统中职称信息不完整,不符合评标办法第2.1.2条资格评审第(6)、(9)款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公证机构开具的公证书,不符合评标办法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4)款b、c项的规定。 |
监察监督:姜明日
技术监督:徐辉
评标委员会成员:苏衍岭、陈茂耀、杨林、李启颖、高全亭
公示时间:2015年09月10日 至 2015年09月16日
招 标 人:菏泽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0-5969771
监督机关: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监督电话:0531-85693078 0531-85693058
2015年09月09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的承诺人员和业绩 | ||||
施工一标段(1)标段承诺人员和业绩 | ||||
公司名称 | 人员类别 | 人员姓名 | 职称 | |
山东省单县湖西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工程师 | ||
项目总工 | 高级工程师 |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工程师 | |||
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总工 | 高级工程师 |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工程师 | |||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规模情况 | ||
山东省单县湖西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 单县2010年度单县—张集公路改造工程一标段 | |||
2011年菏泽市普通国省道养护中修工程一标段 | ||||
菏泽牡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G220东郑线济宁菏泽界至菏泽市区段改建工程第五合同段 | |||
G327连菏线巨野至菏泽段中修工程第三合同段 | ||||
施工二标段(2)标段承诺人员和业绩 | ||||
公司名称 | 人员类别 | 人员姓名 | 职称 |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工程师 | ||
项目总工 | 高级工程师 |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工程师 | |||
滕州市金恒大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经理 | 工程师 | ||
项目总工 | 高级工程师 |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工程师 | |||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规模情况 |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第JA5标段 | |||
JWJT1 | ||||
№B合同段 | ||||
第HL2合同段 | ||||
滕州市金恒大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 | JA4 | |||
CMBZ-02 | ||||
护栏二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