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X光机等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的委托,对 广东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X光机等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JD1652G/YD15G082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X光机等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9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X光机等医疗设备;数量:一批 2、采购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要求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4、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5、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X光机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备注:投标人凭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5)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6)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X光机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7)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8)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11日起至2015年9月1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0日15时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0月10日15时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GDJD1652G/YD15G0821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凌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广东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
电话: | 020-22644769 | 电话: | |
传真: | 020-62619398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一路756号 |
邮编: | 510630 | 邮编: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林炎新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广东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开户行: |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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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38610188000123567(本账户只接收企业基本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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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