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常规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常规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常规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招(2015)125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金额:63万元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彩色打印机、快速扫描彩色打印复印装订一体机、扫描仪、高速扫描仪、装订机、2TB移动硬盘、便携式打印机、验钞机、条码打印机及条码扫描器等(具体数量、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有效的法人资格;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货物专项授权书(只限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和彩色打印机、快速扫描彩色打印复印装订一体机);
3.3、投标人应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6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时 30 分至 4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8号窗口(5013室)报名(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货物专项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供应商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236565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3598087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