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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伊通满族自治县各学校取暖用煤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0 11: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通满族自治县各学校取暖用煤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各学校取暖用煤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5-JLZTB-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丹凌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6180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伊通县伊通镇中华大路8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 0434-60896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丹凌 0431-81961804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鸿城国际大厦A座1804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伊通满族自治县各学校取暖用煤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伊通满族自治县各学校取暖用煤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取暖用煤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各学校取暖用煤项目

2.项目编号: 15-JLZTB-47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采购预算

供货期

付款方式

伊通满族自治县

各学校取暖用煤项目

三八块1944吨,原煤3610吨

300万元

签订合同后

50日内

货到检斤验收合格后

付款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标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购买招标资料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6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A座18楼1804室)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银行资信证明;

6、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业绩(每年销售在3000吨以上,持有购销合同);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10日—9月16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A座18楼1804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800元/套。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30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5楼会议室。
  •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不少于4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伊通县伊通镇中华大路8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434-608960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A座18楼1804室

联系人:杨丹凌

电话:0431-81961804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标相关的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0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A座18楼1804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招标公司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5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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