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5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之四第2包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首都师范大学2015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之四第2包重新招标
招 标 编 号:0702-1541CITC5Z17
采购人名称:首都师范大学 | ||||||||||
采购人地址:北京西三环北路105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903714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348489 | ||||||||||
采购数量:
备注:投标必须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是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 | ||||||||||
简要技术要求: 扩展性强。实验电路采用单元电路方式设计,单元电路即基本实验电路,再外接其他元件为该电路参数,或与其他的单元电路组合,完成不同的实验要求。 | ||||||||||
采购用途:教学 | ||||||||||
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所投单品单价或批量达到5万元及以上需具有代理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5、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电子文件已经加盖采购代理机构电子印鉴,具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到2015年9月18日16:00时。 (3)供应商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浏览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需购买,应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在线购买。标书款可采用网银在线支付,也可采用电汇支付,或到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采用网银支付的,可即时下载招标文件;采用其他方式支付的,需要由项目负责人确认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标书款发票在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领取。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 (6)联系电话: 网上操作技术支持:010-63348126/8303/8359,联系人:李国梁 标书室:010-63348281,联系人:杜庆 项目负责人:010-63348489,联系人:张杰浩,传真:010-63373561 (7)标书室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 时。 |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9日上午8:00-9:30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上午9:30时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白堆子甲23号院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教学楼C113会议室(地铁9号线白堆子站A口)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
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张杰浩 010-63348489 | ||||||||||
备注:1、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城支行 账号:340257689808 |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