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皖LDC2015-076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砀山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砀山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砀山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2、采购人:砀山县人民法院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内容:砀山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日期:50日历天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二、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空调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经销商(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生产厂商本身或其授权的唯一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含中央空调的销售、安装及维修;
2、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潜在供应商所供应空调产品的生产厂家须通过ISO09001、ISO18001、 ISO14001系列认证,并且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证书。
4、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所供应产品品牌最近三年(自2012年元月)同类的3个及以上空调工程的成功业绩证明:单项合同金额为30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
5、潜在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五年免费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质保函(质保年限依照国家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 www.dangshan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10 时 30分,地点为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西头开标一室。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30日9时30分—10时 30 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当拒绝接受。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1、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2、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 www.dangshanztb.gov.cn/
3、砀山县人民政府网: www.dangshan.gov.cn/
4、砀山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www.dangshanzfcg.gov.cn/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砀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电话: 王科长 18055753022
地 址:砀山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0557-2250803 15056726777(丁经理)15805300616(李工)
办公地址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6房间
七、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9房间
砀山县人民法院
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