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广场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高桥镇广场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沂水县高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沂水县高桥镇广场设施建设项目
2.2本项目位于沂水县高桥镇永泉官庄村、沭水西岭村、宋家岔河村、徐家荣仁村(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4工程计划工期:30天。
2.5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严禁挂靠资质施工,严禁非法转包、分包工程,如有发现立即终止投标资格或施工合同,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公路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3.6办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注册二级公路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
(6)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外地企业须出具进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近三年来承担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高桥镇广场设施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申请书”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09月10日至2015年09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沂水县办事处(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09月30日15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城路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金额:壹万伍仟元整)
6.2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6.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到以下账户,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高桥镇广场设施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帐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沂水县高桥镇 地 址:临沂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2811108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1524431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