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宾阳县国家税务局黎塘分局办公楼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宾阳县国家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与编号:宾阳县国家税务局黎塘分局办公楼维修工程,GXGCC3G2015097。
2.2、项目地点:宾阳县内。
2.3、项目规模:宾阳县国家税务局黎塘分局办公楼的维修工程,造价金额约110 万元。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90 日历日。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 年9月10日。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由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于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6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凤岭北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6栋2楼)持本人身份证、介绍信、委托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本费用不包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图纸资料费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宾阳县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1- 8259353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0771—5581861
招 标 人:宾阳县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