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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武夷山市妙安陵园墓料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0 08: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武夷山市妙安陵园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项目编号:ZFCG-2015-145

2、招标项目内容:如下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最高限价

(单位:元)

保证金

(单位:元)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G-005型墓料

墓料

250

1310000.00

26000.00

详见招标文件

武夷山市妙安陵园

张树荣15859938966

武夷山市

G-001型墓料

40

A-001型墓料

60

A-002型墓料

30

E寿-011型墓料

70

D-015型墓料

70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910日至201591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福建省武夷山市迎宾路102201室)。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联系人:安慧,联系电话0599-5133868。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联系人:谢鑫

联系电话:0591-87616211810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hixin03@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石料生产、加工、销售等)

 (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15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相关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 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930] [下午3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930] [下午300](北京时间)。

9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0、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福建省武夷山市迎宾路102201室)。

11、发售招标文件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夷山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银行帐号:195010100100341357

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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