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永春县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及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受永春县环境监测站的委托,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所需的仪器设备及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QZWS2015057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项目:仪器设备及服务采购
4、合同包一、合同包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泉州市辖区域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一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为 ¥2497000.00元,合同包二为¥2980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第五款。
5、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5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止,为招标文件提供(发出)和公告届满时间。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3:00-5:30时(北京时间)内到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不含电子版、图纸),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30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 标 时 间:2015年 9 月30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fjqzws.com/)、泉州市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3004898008 进行投诉。
12、采购人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8900306315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邮 编: 362000 传 真: 0595-22553900
项目负责人:刘小姐、曾小姐 电 话: 0595-22555100
项目经办:许小姐 电 话: 0595-22597598
电子信箱:qzwscg@163.com 网 址:www.fjqzws.com
保证金确认:陈女士 电 话:18016676503
开户名: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清濛支行
帐 号:7343 1101 8260 000 5562
更多信息请关注:
泉州市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五年九 月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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