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龙州县旧城棚户区改造淀粉厂二期工程16#、17#楼施工KWFZ3G2015178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州县旧城棚户区改造淀粉厂二期工程16#、17#楼施工,项目编号(KWFZ3G2015178)已由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发(2014)9号、龙发改发(201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龙州县
建设规模:龙州县旧城棚户区16#、17#两栋建筑面积约18000平米
合同估算价:2000万
要求工期:265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持龙州县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站出具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回执和投标人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更换)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6)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附:2015年4月至 6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帐单复印件)复印件;(9)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及2013年或2014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0)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附: 2015年4月至6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帐单复印件)、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身份证、岗位证书和职称证复印件;(11) 安全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证)及2013年或2014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2)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与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3楼)进行现场报名。(注: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其它代替证明材料无效,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地址:龙州县独山路153号(龙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招标投标站办公室,电话:0771-8812427)。(由专职投标员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身份证原件核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等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龙州县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站 0771-8812427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龙州县康平街28号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五层
邮 编:530031 邮 编:530021
联 系 人:许工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0771-8812427 电 话:13481089611/0771-7963773
传 真:0771-796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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