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沃森置业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银莺路中学工程建设代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银莺路中学工程建设代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河南沃森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代建人实行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银莺路中学工程建设代建项目
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5]79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投资:约7900万元
5、建设地点:位于郑州市魏庄西街东、银莺路西、安康路北
6、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内容:项目建设全过程代建(包含项目建设全部手续代理、项目建设管理和项目建设)。
8、工期要求: 12 个月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通过国家质量验收备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入围管城回族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的单位,具备垫付本项目建设资金的能力;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设计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中之一的注册执业资格;属于独立的法人实体,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必要的技术装备;经营业绩优良,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9月10日至2015年0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酒店院内1号楼3楼313室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4)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公告发布之日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①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②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每周一、周三、周五为行贿档案查询时间),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酒店院内1号楼3楼313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hnzbcg.org.cn)、管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 标人:河南沃森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号
联 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6736898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4号院1号楼3楼
联 系人:黄先生
电 话:0371-67269825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
(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人:张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2075 0371-67152035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招标编号为:(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