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园区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对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园区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兴趣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园区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5262
3、项目编号:SDZP-CGTC-201502。
二、项目实施机构
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区规划占地面积46.86公顷,合703亩。主要功能区有:标准化加工制造产业园、科研孵化区、生活配套区、综合接待展示区四大板块。拟建项目为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的核心区域——标准化加工制造产业园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总用地规模为359亩,建筑总面积为245880m2。项目首先建设用地为93亩,建筑面积为64440m2标准厂房,随后建设用地为72亩,建筑面积为50760m2的标准厂房,然后建设用地为112亩,建筑面积为67320m2标准厂房,最后建设用地为82亩,建筑面积为63360m2的标准厂房,预计总投资约5.3亿元(实际总投资以政府相关部门审计为准)
2、建设周期:整个项目建设拟在2018年5月完成。
3、合作模式:
3.1 运作模式: 项目运作采取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的方式,在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一个长期的特许权合同后,由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报批、设计、投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限为项目的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3年;项目采取标准厂房租赁及收取管理费的盈利模式,经营年初步按27年,因此项目合同期限为30年。
3.3 投资收益:合作期内社会资本投资收益来源为标准厂房租赁及收取管理费。
3.4 保障措施:对于项目运营补贴等支出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以及中长期财政规划。
四、社会资本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1申请人是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要求具有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
1.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能作为项目的申请人;
1.3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4申请人社会净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为准;
1.5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1.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临沂市禁止进入临沂市政府采购市场。
1.7投资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能力。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原则上不超过2家。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1.1-1.7条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五、合格社会资本确定方法
资格预审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社会资本,原则上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社会资本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可进入竞争性磋商阶段,符合条件的可确定为合作的社会资本。
六、报名和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交资料:
1、资格预审报名需提交资料:
1.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提交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1.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4银行资信证明有关证明(加盖公章);
1.5联合体申请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牵头人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资格预审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资料原件统一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书时一并提交审核,资格审查结束后退回。
2、资格预审报名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报名前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3、资格预审报名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5年 9月10日至 9月16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22日上午 9时30分前。
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彭工 0539-8311106 13176995367;
邮箱:lyzpdl@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