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关于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空调采购项目(二次)的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的委托,就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空调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本招标项目名称: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空调采购项目(二次)
1.2招标编号:LCCG【2015】3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采购空调一批
2.2采购数量级技术要求:见附件1
2.3采购预算价:858000.00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4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6投标供应商须是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7具有类似项目成功实施经验
3.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
4.2报名地点:栾川县民政局西万信担保三楼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栾川县广电中心六楼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
6.2开标地点:栾川县广电中心六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7.1采购人: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838801238
地址:栾川县城东
7.2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661669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金城宾馆2楼229室
八、 其他应说明事项:
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8.1营业执照
8.2税务登记证
8.3组织机构代码证
8.4开户许可证
8.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