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家乡中心学校校园维修及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刁家乡中心学校校园维修及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5-07-79
1、招标条件
中牟县刁家乡中心学校校园维修及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牟县刁家乡中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刁家乡中心学校校园维修及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中牟县;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2015年10月20日前完工;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情况的;
3.4 投标人2012年8月份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为准);
3.5企业应具有项目所在地中牟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702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由拟任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2012至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施工合同为准);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不含图纸、清单),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下午15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郑东新区建业总部港D座7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牟县刁家乡中心学校
联 系 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13838334683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031295、55001595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