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指挥信通、督查系统、执法办案、执法勤务等装备采购(XPRG2015135)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指挥信通、督查系统、执法办案、执法勤务等装备采购(XPRG2015135)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指挥信通、督查系统、执法办案、执法勤务等装备采购(XPRG2015135)
项目编号:XPRG20151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伟梅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5670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东段
联系方式:罗定成 0775-42930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戈伟梅 0775-4556706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兴贵路137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A分标:不间断电源1套、不间断电源专用线材(含安装调试费) 1批、全钢防静电地板12㎡、工字钢承重架1套、电源防雷1套、网络防雷2套、辅助材料1项、安装调试费1笔、配线架(含模块)1个、配线架(含模块)2个、理线器3个、超五类屏蔽跳线60条、超五类屏蔽线缆(灰色) 2箱、辅助材料(含离线费)2项、高清视频会议套装(含高清视频会议终端、会议摄像头、全向麦克风)1套、三层智能交换机2个、视频监控测试仪2套、千兆以太网交换机1个、二代证相片前端检测运用14套、二代证指纹离线采集仪2台;B分标:全景摄像头50台、特写摄像头10块、拾音器21个、审讯主机14台、NVR网络录像机(16路,8盘位)9台、4T硬盘 45块;C分标:彩色打印机5台、彩色打印机5台、复印机 1台、激光打印复印扫描传真彩色一体机2台、密拍仪2个、单反照相机1台、单反照相机镜头1台、单反照相机2台、单反照相机镜头2台、相机套机2台、摄像机2台、电子档案快速采集仪4台、警务移动上网本10台、光盘保管除湿干燥箱2个、刻录机2台、录音笔5支;D分标:审计现场取证系统 1套、录音笔 1支、录音笔1支、影像录音笔2支、扫描仪1台、复印机1台、灭火毯2套、防毒面具1具、化学防护服1套、复合材料防暴罐1个、急救箱1个、紫外线消毒灯2个、文件档案消毒柜1个、音像播放器1个、触摸屏1台、扫描仪1台、现场督察箱6套、饮酒检测器1套、饮酒检测器2套、装订机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有法人资格供应商;3、潜在投标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4、本项目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1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0日 08:00 至 2015年09月1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30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30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4218、4220)批准的批准,现就指挥信通、督查系统、执法办案、执法勤务等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指挥信通、督查系统、执法办案、执法勤务等装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XPRG2015135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各分标的采购内容、数量及采购预算价,A分标:不间断电源1套、不间断电源专用线材(含安装调试费) 1批、全钢防静电地板12㎡、工字钢承重架1套、电源防雷1套、网络防雷2套、辅助材料1项、安装调试费1笔、配线架(含模块)1个、配线架(含模块)2个、理线器3个、超五类屏蔽跳线60条、超五类屏蔽线缆(灰色) 2箱、辅助材料(含离线费)2项、高清视频会议套装(含高清视频会议终端、会议摄像头、全向麦克风)1套、三层智能交换机2个、视频监控测试仪2套、千兆以太网交换机1个、二代证相片前端检测运用14套、二代证指纹离线采集仪2台;B分标:全景摄像头50台、特写摄像头10块、拾音器21个、审讯主机14台、NVR网络录像机(16路,8盘位)9台、4T硬盘 45块;C分标:彩色打印机5台、彩色打印机5台、复印机 1台、激光打印复印扫描传真彩色一体机2台、密拍仪2个、单反照相机1台、单反照相机镜头1台、单反照相机2台、单反照相机镜头2台、相机套机2台、摄像机2台、电子档案快速采集仪4台、警务移动上网本10台、光盘保管除湿干燥箱2个、刻录机2台、录音笔5支;D分标:审计现场取证系统 1套、录音笔 1支、录音笔1支、影像录音笔2支、扫描仪1台、复印机1台、灭火毯2套、防毒面具1具、化学防护服1套、复合材料防暴罐1个、急救箱1个、紫外线消毒灯2个、文件档案消毒柜1个、音像播放器1个、触摸屏1台、扫描仪1台、现场督察箱6套、饮酒检测器1套、饮酒检测器2套、装订机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
各分标的政府采购预算价为:
A分标:人民币贰拾陆万壹仟捌佰元整(¥261800.00);B分标:人民币陆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618500.00);C分标:人民币贰拾贰万陆仟肆佰捌拾伍元整(¥226485.00);D分标:人民币壹拾伍万壹仟肆佰壹拾肆元陆角整 (¥151414.60)。单项货物的采购预算价详细见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有法人资格供应商;
- 潜在投标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4、本项目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6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3、售价:招标文件费250元,售后不退。
4、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叁仟元整(¥3000.00);B分标:柒仟元整(¥7000.00);C分标:叁仟元整(¥3000.00);D分标:贰仟元整(¥2000.00)。
- 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收款人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账号:2116710029200002777,缴纳时间必须在2015年9月29日下午6时00分前缴纳。并将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部分。若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仍未到达收款人账户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30日下午3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9月30日下午3时3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开标,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以下证件: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银行转帐底单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银行转帐底单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书原件,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时到达参加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
联系人:罗定成 联系电话:0775-4293009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戈伟梅 联系电话:0775-4556706 传真:0775-4556706
地 址: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兴贵路137号)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775-4555290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9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