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城市周边及城乡结合部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采购项目招 标 公 告
泗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人)受泗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对泗县城市周边及城乡结合部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泗县政府采购网www.sixianzfcg.gov.cn)。
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及编号
1、项目名称:泗县城市周边及城乡结合部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泗县城市周边及城乡结合部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含水面保洁、绿化带保洁、无主居民区垃圾清运):为城区以外一、二、三级道路、背街小巷、城中村、河道(含二环两侧可视范围内)、公园以及无主居民生活区和其他三级居民区的垃圾清运。
本项目分两包:
第一包:项目区北片。范围:西关古汴河以北(不含古汴河)、西二环以东、北二环以南、环城河以北;东关桃园路以北(不含桃园路)、花园路以南、赤山路以西、环城河以外;其中泗州大道延伸至泗许高速出口;二环以外其它道路包括桃园路以北(不含桃园路)、东三环以西区域;
第二包:项目区南片。范围:西关古汴河以南(含古汴河)、二环路以北、西二环以东(其中汴河大道延伸至原五中);东关桃园路以南(含桃园路)、东三环以西、南柳路以北、环城河以外、新汴河以北;其中泗州大道南延伸至泗五大桥南新303省道处。
3、招标编号:SXZFCG-F2015-140;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预算:第一包(项目区北片)预算352万元/年,第二包(项目区南片)预算355万元/年;
7、承包时间期限:招标实行3+x年的方式签订承包合同;
8、进场时间:合同签订之日;
9、服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1)、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第十九条全部 规定 , 投标人须具有市级(含)以上建设、市容、城管、环卫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环境卫生企业(或清洁服务企业) 乙 级 以上(含乙级) 资质(工作范围应包括道路清扫保洁)或 二 级 (含二级) 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要具备给所使用的环卫工人等人员购买五险的能力;
(3)、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及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市政道路(路面)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绿化养护 等服务内容(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
(4)、注册资本不低于(含)300万元。在泗县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或承诺中标后10天内在泗县城区内设立办公场所。至少有一个县(市)级以上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业绩的单个合同(以合同原件和服务单位证明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年,作业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业绩时间从2012年9月1日起算);
(5)、投标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从2012年9月1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因劳资纠纷被劳动管理部门处罚的记录、无偷税漏税被处罚行为、无受采购部门和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如不如实声明,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作废标处理并给予行政处罚);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所有投标企业必须携带相关有效资质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
(7)、近三年内(从2012年9月1日起算)企业财务报告至少一份,经营情况良好,无不良资产(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须提供财务报告原件)。
(8)、近三年内(从2012年9月1日起算)无违法、违规、租借、挂靠资质等行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招标人将组织人员对预中标人进行考察。
(10)、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工作
1、2015年9月9日-9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泗县政府采购中心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包),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证件:
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③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④ 潜在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报名。
⑤投标人资质要求中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自制目录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本次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若在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发现投标单位有舞弊造假行为,经查实后,政府采购中心将取消投标单位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不组织现场查勘定。投标单位也可自行组织查勘、费用自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8:00-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投标地点:泗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8、开标地点:泗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人:泗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吴 鹏 联系人:吴项那 许 敏
电 话:0557-7022009 电 话:0557-7022516
泗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