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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鲘门治超站卸货场一期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9 15: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汕尾市鲘门治超站卸货场一期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下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WCG20150812G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鲘门治超站卸货场一期工程。

  三、采购预算:888038.48元整,总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10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5年9月16日下午5时30分止(工作日时间)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9时30分正(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开标室。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9时30分正。

  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评标室。  

  九、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供应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经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的投标人;

  6、投标人必须到现场勘察,并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

  采购人名称: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先生13719517666。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陈先生0660-3826961。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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