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十八里店弘善家园社区安防系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十八里店弘善家园社区安防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十八里店弘善家园社区安防系统工程
项目编号:DH-2015-09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 宇
项目联系电话:010-64956207-800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010-649584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4956207-800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提供廉洁准入证明;7.具有在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 具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9日 09:30 至 2015年09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09室(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