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用装备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用装备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用装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WT-RZCG2015-1370
三、项目基本情况
财 政 预 算:38万元
招标内容: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电技术考核装置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四方向手动内窥镜1套、10x50望远镜1部、数码夜视仪1部、审讯录像设备 1套、吸毒人员现场快速检测箱1套、器械消毒柜1套、尸体解剖箱1套、电动开颅锯2套、洗衣机1台、三发抓捕网枪6把、警笛84个、轮式防弹盾牌4部、手持防弹盾牌6部、防弹面罩10套、防暴服7套、防毒面具10套、停车示意牌20个、带哨发光指挥棒15个、酒精检测仪10套、测速仪1部、警用文书包90个、防爆毯1套、排爆罐1套、排爆机械手1套、战术可伸缩梯1部、防烟面具10具、12平米警用帐篷 1个、24平米警用帐篷1个、工兵铲50把、便携式警用救援安全锤90个、安全绳10个、折叠担架4套、警用喊话器 10套、灭火毯2套,含线材、辅材、人工等费用等所有内容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本次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合格的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外,必须同时符合: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非山东省辖区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辖区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否则,对其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5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到指定地点购买(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受理窗口。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资料费可通过银行电汇转账方式,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进行报名(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下同);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5年9月29日15点00分- 15点30分,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 座,烟台路269号)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年9月29日15点30分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 系 人:隋欣
联系地址:日照市东港区郑州路78号 联系电话:0633-6627141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曼曼
联系地址:日照市山海天388号清大华创2#专家公寓楼
电子信箱:rzhazb@163.com 联系电话:0633-801834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昭阳路支行
账户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001716201050149444
十、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