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南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JZX-2015-263)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JZX-2015-263)已由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平发改投资[2015]1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南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南县
建设规模:A标段:新建平南镇第二中学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约4000㎡,地上五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B标段:新建平南镇附城小学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约为2800㎡,地上五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C标段:新建大安镇罗明小学富光分校教学综合楼、大安镇儒村小学教学综合楼、大新镇大有小学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约为1800㎡,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D标段:新建思旺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食堂、思旺镇双上小学上宋分校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300㎡,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E标段:新建思界乡初中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同和镇平塘小学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700㎡,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F标段:新建寺面镇岑凤小学二良分校学生厕所、丹竹镇白马小学下珠分校学生厕所、思旺镇金匏马岭分校学生厕所、上渡镇中心小学学生厕所、平南镇罗合小学冠英分校学生厕所、大新镇大有小学前卫分校学生厕所,建筑面积约370㎡。
合同估算价:A标段:646万元;B标段:470万元;C标段:306万元;D标段:382万元;E标段:289万元;F标段:63万元。
要求工期:A标段:要求工期:190日历天;B标段:要求工期:190日历天;C标段:要求工期:160日历天;D标段:,要求工期:130日历天;E标段:要求工期:160日历天;F标段:要求工期: 70日历天;
招标范围:基础、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防雷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6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
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 可参加所有标段的投标, 可多投多中,但每个中标标段必须配备不同的项目管理人员。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费)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 1000 元【备注: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公告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222.83.214.143:8080/html/7123/index.html)、平南县人民政府网(平南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局一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平南县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75-7822107
平南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7821405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南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南县环城路160号 地址:贵港市仙衣路碧来商贸街4号二楼
邮 编:537100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 系 人:杨雁华
电 话:0775-7860377 电 话:0775-4578049
传 真:0775-7860377 传 真:0775-4578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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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