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海澄村民委员会海澄村工业大厦A栋、B栋各更换一台电梯工程—载货电梯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海澄村民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海澄村民委员会海澄村工业大厦A栋、B栋各更换一台电梯工程—载货电梯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海澄村民委员会海澄村工业大厦A栋、B栋各更换一台电梯工程—载货电梯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HZDF-GK2015-G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6-22139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海澄村民委员会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海澄田心村
联系方式:联系人:袁东朝 联系电话:138092373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纪小姐 联系电话:0756-2213966、 2213166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如非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则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开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二次授权)。评标现场查验授权书或代理证明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资格证明;4.所投设备生产厂家须具有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C级或C级以上资质证书(包括所投梯型),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须具有C级或C级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9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15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9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