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摄像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广播电视台 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摄像设备采购项目
二、货物名称、数量及供货期:一频道电视设备 数量详见第九章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三、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支付方式:90万元人民币 自筹内资金 合同签订之后,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付款90%;设备正常运行1年后付款10%。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另1)摄像机、话筒及飞行箱系统中切换台的非制造厂商应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能代理此产品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请于开标日前,登陆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标前答疑会:
时间:2015年9月2日10:0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请投标人于 2015 年9将投标文件送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柜台。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月 23日 9:00 时至 9:30 时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预算金额的1%计算(取整数到元);交纳方式见《通用部分》。
九、开标:
时间:2015年9月23日9:3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八月
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中国 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
邮政编码:130011
投标保证金咨询人:周涛 (0431)88779620
技术需求咨询人:金姬兰 (0431)88779602
投标程序咨询人:马 驰 (0431)88779636
网站注册咨询人:祝海磊 (0431)88779630
传 真:(0431)8877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