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中心医院 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货物名称、数量及供货期:红外偏振光治疗仪等 数量详见第九章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三、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支付方式:124万元人民币 自筹内资金 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付全款的90%,余款两年内付清。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另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设备属第一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设备属第二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2014年6月1日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以许可证的范围为准。)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请于开标日前,登陆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标前答疑会:
时间:2015年9月1日10:0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请投标人于 2015 年9月 18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送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柜台。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预算金额的1%计算(取整数到元);交纳方式见《通用部分》。
九、开标:
时间:2015年9月18日9:3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八月
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中国 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
邮政编码:130011
投标保证金咨询人:周涛 (0431)88779620
技术需求咨询人:张华宇 (0431)88779602
投标程序咨询人:马 驰 (0431)88779609
网站注册咨询人:祝海磊 (0431)88779630
传 真:(0431)8877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