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十二个交口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全椒县十二个交口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JCG-H2015093
发布日期:2015年9月8 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全椒县十二个交口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 标 人:全椒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全椒县内;
2、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造价约460万元;
3、招标范围:全椒县十二个交口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采购及安装;
4、工期:90个日历天;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500万元;
4、投标人具有资信等级证书;
5、投标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安防资质和三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6、2013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施工总承包过单个项目在四百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8、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单位于2015年9月8 日17时后,自行登录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质答疑
1、本项目不再召开预备会,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2015年9月 15日9时前将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qjzbcgjyzh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于2015年9月 16 日17时后在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通知公告”及“更正补充”上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