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办公桌椅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9 08: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办公桌椅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JGC-G-2015-088
2、项目名称: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办公桌椅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1 | 1 | 办公桌椅 | 1 | 按照合同要求 查看附件 | 254200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②同时提供投标人和所投标产品制造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证明函。释义:(1)法人指企业法人,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2)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用工合同。(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5.1购买时间:购买时间及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8日起至2015年9月18日,每日8:00到12:00,14:00到18:00(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及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5.2购买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购电子版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7、供应商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5年09月08日08:00:00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09月18日18:00:00
8、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09月29日15: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09月29日15:00:00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开标大厅
10、本项目采购人:
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27号
联系人姓名:
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
联系电话:
62718819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项目联系人:
徐一彬
联系电话:
83393301/02
网址:
www.fjgczb.com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广达支行营业厅
账号:
35001870007052517035
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08日
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办理政府采购专用章
(CA卡)并进行网络注册入库(详见下面链接)
http://cz.fjzfcg.gov.cn/n/webfjs/article.do?noticeId=0F4D993B4FEB4156A00B26A3CF2601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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