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中天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为所需办案设备项目以及有关服务进行代理采购业务。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 购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杨立平 联系电话:0951-5915218
二、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天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 菁 传 真: 0951-5606225
联系电话:0951-5606215 电子邮箱: ztsjzb1@126.com
三、招标文件编号:ZTSJ-NZC/A15194 委托编号:2015NCZ1166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执行执法装备采购
第二标段:其他专用设备(办公、办案耗材)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
第一标段: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警用装备)
2、投标单位税务登记证
3、投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由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为准)
8、投标单位须提供带“★”及带“★★”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投标时提供)
9、投标单位须提供带“★★”产品生产厂家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CMMI3证书、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文件
第二标段: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税务登记证
3、投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由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6、带“★”的耗材因其机器设备为精密设备,要求:(1)投标单位须提供该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维修资格认证证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投标时提供); (2)投标单位须提供本单位技术人员(至少2名)在该生产厂家经过系统技术培训所获得的维修服务资格认证证书.
7、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文件
七、本项目两个标段总预算金额为:150.4932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万肆仟玖佰叁拾贰元整)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9日起至2015年9月17日,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资质要求中所有证书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彩色扫描件(.pdf图形格式)上传。
2、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3、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注: 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②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维斌 咨询电话:15349551399、0951-7805195、7805196。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 9:00时整
十、开 标 时 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9:00时整
十一、开 标 地 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叉路口汽车大世界对面(北侧)
宁夏中天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