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东新区经开区及周边水环境治理项目——鹿峰村清淤绿化一期工程设计和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编号:YDCG2015083)
一、招标条件
玉林市玉东新区经开区及周边水环境治理项目——鹿峰村清淤绿化一期工程已由玉东新区经发局以玉东经发规字[2014]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林市汇东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玉林市玉东新区经开区及周边水环境治理项目——鹿峰村清淤绿化一期工程设计和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YDCG2015083
建设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茂林鹿峰村
建设规模:主要有清淤工程、绿化工程、排水、管理用房、配套道路及其它设施、停车场等附属工程。
合同估算价:1763.7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R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100 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 天,施工工期80天。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工程概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采购包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同时,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仅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必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①本项目接受设计、采购和施工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各负责人(上述内容包括联合体的所有单位及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纪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
③投标人(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成交)或已中标(成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②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工程师)的技术职称。
③采购及施工项目经理(负责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采购及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项目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采购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③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采购及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⑤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请于2015年9月 9 日至2015年9月 15 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报名。
2、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刷卡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各方共同委托该专职投标员的委托书原件前来报名)。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投标人请于2015年9月 9 日至2015年9月 15 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ylctc.com)、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发布。
九 、交易服务单位: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
十、监督部门及电话
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 0775-2331636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林市汇东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体育中心 地 址:玉林市万良路388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陈雁洁
电 话:0775-2699068 电 话:0775-2686800
传 真:0775-2699258 传 真:0775-2686800
2015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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