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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三唐乡中心小学综合楼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8 18: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原县三唐乡中心小学综合楼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平原县三唐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主任    电话:15066562199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金洋     电话:15166976966  18305347188

地址:德州市天衢中路699号天翔大厦19层           

三、项目编号:SDDYDZ-2015-0804-1

四、项目名称:平原县三唐乡中心小学综合楼项目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

2、质量:合格

3、技术要求:参照施工图纸。

   4、工期要求:9个月

   5、工程保修:5年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实现项目顺利进行,项目经理从施工开始需跟进施工现场(保证每周跟踪现场施工至少六天)。

2、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投标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9月09日至2015年09月1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文件不邮寄。

  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营业执照(副本)(3)经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4)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税务登记证(副本)(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8)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9)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10)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11)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六个月保险金缴费证明(须由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盖章,否则无效)(12)凡在平原县无正在承建项目的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生产安全事故”证明,并在平原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凡在平原县有正在承建项目的投标人应持有平原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生产安全事故”证明。(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报名时以上证件必须齐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3、报名地点地点:平原县政务中心大厅一楼报名窗口

   4、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址:平原县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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