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一中新城校区图书馆及艺术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泰安一中新城校区图书馆及艺术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5-0648
2.2本项目位于泰安高新区开发区东至凤祥路,西至东方学院教师公寓,南起南天门大街,北至规划道路。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总建筑面积约19941平方米,其中图书馆工程建筑面积约12447平方米,艺术馆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494平方米。
招标范围:详见设计图纸(甩项除外)。
工期:240日历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由泰安高新区建设局出具。高新区注册的施工企业,直接办理;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持企业所在地出具的相关证明前来办理,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持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证明和泰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前来办理);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2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单体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到泰安高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或工程质监部门盖章出具,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本年度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凭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光盘每张100元。售后不退。本工程实行电子投标,计算机辅助评标,投标申请人需准备相关软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泰安高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新区龙潭路以东,南天门大街以北泰安高新区龙泉派出所六楼报名室)。
4.3本工程实行电子投标、计算机辅助评标,投标申请人须准备相关软件,软件服务:续工,联系电话:13583889407。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30日9时30分,地点:泰安高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新区龙潭路以东,南天门大街以北泰安高新区龙泉派处所六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
地址:泰安市青年路117-3号
电话:0538-627192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
邮编:271000
项目经理:刘建蕾
电话:0538-8433097
传真:0538-8430597
电子邮件:sdyg053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