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龙亭区2015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龙亭区2015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城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开封市龙亭区2015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开封市龙亭区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四个标段
三标段:农田水利设施(机井、设备购置、相应标志牌)(二次)
三标段招标范围:机井45眼(含井房),设备45套。(含设备材料、安装、报检验收的交钥匙工程)
四标段:开封市龙亭区2015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监理(三次)
四标段招标范围:一、二、三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2.3投资额:约294万元
2.4计划工期:
三标段:60日历天
四标段:随施工工期。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凿井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 丙 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 丙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1、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本项目不接受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列入B级(含B级)信用以下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每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7、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与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报名时携带: (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继续教育证(三标段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6)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7)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证明(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出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城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汴京大道东段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东路
交汇处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系人: 祁先生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13803788599 电 话: 13137848800
电 子 邮 件: rhahk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