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教学办公桌椅、窗帘及教学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教学办公桌椅、窗帘及教学设备购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汝阳县教育局的委托,对该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教学办公桌椅、窗帘及教学设备购置
2、招标编号:洛汝采(2015)华联030
3、招标范围:货物清单范围内的教学办公桌椅、窗帘及教学设备的购置;
第一标段:货物清单范围内教学办公桌椅(包含:主席台、讲台桌、办公桌、文件柜、办公椅、实木床等)的购置;
第二标段:货物清单范围内窗帘的购置;
第三标段:货物清单范围内计算机教室电脑及其配套电脑桌椅、会议室扩音投影系统(包含投影机、会议功放、音响等)的购置;
4、预算价:约18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约45万元,第二标段约85万元,第三标段约50万元);
5、交货地点: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
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8、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产品的销售,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同时各个标段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是相关产品的生产厂家;具备相关产品的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具有相关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额不低于50万的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
第二标段: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额不低于80万的窗帘货物的供货安装业绩。
第三标段: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额不低于50万的台式机电脑的供货安装业绩。
2.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报名时提供近三年的经审计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内容完整、真实有效。(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报名,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时必须提供,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本次招标各个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定鼎南路52号华源财富广场A座603室。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第一标段: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检验报告、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不少于3项类似业绩的供货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第二标段: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类似业绩的供货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第三标段: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类似业绩的供货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下午15: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定鼎南路52号华源财富广场A座603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第二标段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第三标段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教育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693819368
招标代理: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郜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260919、13460418669
电子邮箱:gdhlly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