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大学晋安路校区南院国教综合楼维修整治工程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开封大学晋安路校区南院国教综合楼维修整治工程及施工监理项目已由汴财招(2015)120号文批复实施,招标人为开封大学,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大学委托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汴财招(2015)120号
2.2建设地点:开封大学晋安路校区内
2.3项目估算价:约1166.68万元
2.4工程规模:17756平方米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8本次招标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大学晋安路校区南院国教综合楼维修整治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开封大学晋安路校区南院国教综合楼维修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与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
4、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在 600 万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2份合同(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报名及开评标必须在有效期内。
第二标段:
1、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
3、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2012年1月1日以来项目总监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2项。
4、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2项。
5、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报名及开评标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携带资料
第一标段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类似业绩、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第二标段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业绩、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项目总监业绩、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二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投标单位现场报名接收后请及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本项目第一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第二标段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5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 请于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6号窗口(5015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每份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施工标段: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提前到达开标现场。监理标段: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提前到达开标现场。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大学
联 系 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371-236552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8537888882
日期:2015年09月08日